青海省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调整为188天 “三孩”政策正式落地
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奖励女方生育假90日(产假共计188天),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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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奖励女方生育假90日(产假共计188天),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