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干出新气象 明确工资保证金责任目标 为农民工权益维护“清淤清障”
今年,我省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纳入全省人社工作考核目标,在激励企业诚信立业同时,让农民工务工更安心。
随着天气渐暖,我省主要重点项目已经步入复工阶段,海东市体育中心建设工地上呈现出热火朝天景象。得知今年我省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率纳入全省人社工作考核目标政策后,来自四川的务工人员霍永祥和他的同事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农民工霍永祥说:有这个政策以后,我们作为出来打工的人来说,心里就更踏实了,跟着这个劳务公司,每个月干完活,能把这个钱按时付到我们手上,作为我们来说心里更踏实、更安稳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缴纳相应金额,向银行专户存储的工资专项资金。今年,中建三局承担的海东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成为我省首家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示范点。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总经理周林说:以保函形式来置换农民工保证金,从企业的角度来讲,给我们置换了大量的现金,也达到了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来说,我们也是积极响应了国家的政策号召,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把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措施。2017年全省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2亿元;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78亿元,累计余额10.48亿元,涉及企业3688家。我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基本形成机制健全完善、执法检查常态化、资金管控精细化。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贺生辉说:下一步就是将集中开展全市工程建设中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的专项检查,对所有的建设项目的保证金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应缴尽缴,从而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全省人社工作考核目标后,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助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健康有序运行,为企业减负树信、农民工劳有所得搭建稳定可靠的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