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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搭起便民“连心桥”

来源:长云网作者:编辑:马佩玉发布时间:2024-02-05 查看数0

多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坚持不懈开展巡回审判,搭建起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都兰县某小区业主与物业方发生纠纷,部分业主因长期未居住、房屋漏水等问题拒交物业费,都兰县香日德法庭诉前调解团队选在傍晚到小区开展工作。调解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利用背靠背等多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多名业主主动交纳了欠付的物业费。

海西州都兰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香日德法庭负责人 匡浩:香日德法庭为帮助农民避免耽误日间劳作,基本安排在傍晚时分的村委会,被当地群众誉为贴心的“傍晚法庭”。

2020年1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法院系统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释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要求,湟源县人民法院茶汉素法庭,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和地域特点,设立4个“巡回审判点”,同时积极探索“车载法庭”“田间法庭”“地头法庭”等机动灵活的巡回审判模式,让“流动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

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法院茶汉素法庭 法官助理 许镇林:三年来,茶汉素法庭通过巡回审判调解案件87件;同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调解员、便民诉讼联络员、乡镇及村委干部、群众代表等,旁听案件审理81件,因地制宜深化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为乡村文明提供了价值导向。

“巡回法庭+法治宣传”,不仅把整个审判过程零距离地呈现在群众的面前,更以“现场直播”的方式让普法内容直达群众心灵,充分发挥了宣传、警示和教育的功能,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用实际行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副庭长 王伦:今后,全省法院巡回审判要充分发扬“马背法庭”精神,继续采取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回访、就地接访等方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