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租赁房屋群众落户西宁
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获悉,5月2日,在城北区就业并租房居住的李先生的落户手续成功通过审批,成为西宁市首位通过“租赁房屋”落户的群众。
据了解,2017年7月22日,西宁市公安局服务民生引进人才“租房落户”政策推出,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多名申请落户人员提交“租房落户申请”,李先生落户手续的成功通过意味着很多没有经济条件、无购房能力的非我市人员可以通过租房实现落户,成为西宁市的新市民,从而享受城市的各项社会保障和诸多权利。新政策的实施将更加贴近民心、更合民意,更符合我市实际,增加来宁就业(务工)居住人员的归属感和幸福感。特别是在原有落户政策基础上,扩大了群众落户范围,落户渠道,进一步降低、放宽了落户条件,将户口的承载面覆盖到了社区,更加便于“租房落户”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事宜,便于相关部门登记管理,既管户又利民。
我市创新推出的“租房落户”政策,将更好地服务更多长期在宁工作和居住的人员,有效破解了来宁人员“无房落户”的历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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