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伤残补助资金及时发放 合力解决忧心事
面对日前来访的江苏省泰兴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张桥镇刘井村村民常某说:“伤残补助款手续已经办好了,每个月可以领到1566元!”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一线走访时,常某反映其子为独生子女且二级残疾,符合国家关于独生子女家庭伤残扶助政策,但一直没能领到伤残补助。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将该问题转交给该镇纪委。经认真核查,发现负责该工作的村干部朱某某未按要求逐户摸排上报登记,敷衍了事,导致部分村民未能正常领取到伤残补助款,累计达9万余元。镇纪委随即对朱某某立案调查,并督促职能部门抓紧办理相关申领手续,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市纪委监委连续开展“清风基层行”行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到村居走访了解情况,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困难诉求。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联合信访部门,梳理汇总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分析研判漠视群众利益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并严肃查处,督促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合力办好群众忧心事、烦心事。去年以来,共查处相关问题线索32条,立案处理17人,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