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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治未病”,让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枫桥经验”青海新实践系列综述之三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乔欣编辑:侯桂青发布时间:2024-01-07 查看数0

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为先的工作理念。过去一年直至现在,我省各地各部门围绕“织牢基层基础网底”任务,平安青海建设的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全省各市州各单位不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推动更多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有效防止其不激化、不上行、不外溢。前端化解“治未病”的实践经验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启示。

排查前端

基层化解做到“矛盾不上交”

前不久,西宁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先后收到了今年的第五封群众感谢信和第七面锦旗。随着全省上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成为疏导矛盾的“桥头堡”、化解纠纷的“主阵地”,矛盾“全链条化解”的各项工作亮点纷呈的同时,实现了矛盾化解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这样的成果,来自在实现‘矛盾不上交’的过程中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以及多元化解机制,同时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信息网络建设和跟踪落实。”省委政法委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通过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群众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这也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缺乏法律知识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事件。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视频号等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之下,越来越多的群众摒弃了用不理性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想法,纠纷数量从源头上有效降低。”

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只有把防范矛盾纠纷的产生、演变和激化放在“第一优先级”,才能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平稳有序之间“最优解”。

基于此,全省各地深入推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构建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中枢”的新时代大调解格局,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发挥集成优势,使矛盾纠纷化解从碎片治理向集成治理、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突击治理向长效治理、单向治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同时,通过做好对矛盾纠纷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统计和报告,最大程度发挥了网上枢纽平台作用,实现了信息的统一管理、实时更新和动态监测,“矛盾不上交”实现得更智能、更高效、更全面。

预防为主

源头治理做到“平安不出事”

“排查秋季火灾隐患、处理羊吃麦苗矛盾、调处牛啃笋子纠纷、修补破损的网围栏、清理河道内的死羊等等”——从排查小隐患到处理小纠纷,从处理小问题到调处小案件,从解决小需求到改善小环境……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金滩乡化解农牧业地区纠纷“六小”工作法登记表上,一页页、一件件详细记载着处理过的每件小事。

2013年底,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海北州海晏县金滩乡的化解农牧业地区纠纷“六小”工作法成功入选。“六小”工作法从日常“小切口”解决民生“大问题”,全力保障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成为我省“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中的一份生动样本。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作为穿针引线人,得到群众的信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首先要知道群众的心愿是什么,这就需要确保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花大力气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就是为了实现‘群众想要反映问题时马上就能得到响应’”,省委政法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同时通过积极探索‘网格+信访’新路径,让网格员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主动深入小区走访群众,立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和风险点,力争在网格内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在实干中彰显民本情怀、传递民生温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矛盾化解初期,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性逐渐凸显。通过加强村居、社区、校园等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室建设,广泛建立起了心理监测、疏导服务体系,组建专业心理疏导矫治队伍,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根据特殊人群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帮扶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有效防止了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预防”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完善机制

多方合力做到“服务不缺位”

如今,越来越多的心理辅导师、调解员和义警巡逻队走街串巷,为群众提供帮助和支持。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来——事实证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秉持协同、开放、多元、联动、强基、治源的理念,运用法治化、社会化、系统化、信息化的方式,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集结”一切积极力量,多方合力共同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

过去一年,全省政法系统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探索,按照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基层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建成“五中心合一”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中央处理器”并实体化运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基层基础网底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

在部署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用过程中,“凝聚各方力量”成为重中之重。省委政法委推行实施了“一揽子”建设服务,指导市、县两级中心建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联席机制,组长由党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法院、公安、司法、信访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成员为所有涉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单位,推动实现职能整合、业务融合、功能融合建设目标。

此外,各责任单位选派了一批业务能力精、责任心强、了解基层实际情况的同志到中心开展工作,坚持做到每个岗位人员到位、每项职责与人挂钩、每名群众有人接待,努力走出了一条符合青海实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体化平台建设之路。

“有了民警拉我们进入便民服务微信群,我们有什么疑难问题在群里一问就会收到解答,真是把工作做到了群众心坎里。”西宁市城北区廿里铺派出所辖区居民张女士的一番话,既肯定了“一村(社)一警”的显著成效,也真切道出了通过结合多方力量,每一个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都真正成为了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的一个窗口,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的同时,“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愿景也成为了现实。

数据说明一切。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五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4669个。其中,省级中心1个,市(州)级中心8个,区(县)级中心45个,乡镇(街道)级中心405个,村(社区)级中心4211个……他们不仅在日常平安建设中发挥了作用,也将“解矛盾、调纠纷”的触角更大范围地伸入到了群众身边。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中医的治疗理念用在社会治理之中,也有着异曲同工的相通之妙。正如预疾与治疾,相比事态的扩大和恶化,在矛盾纠纷的萌芽、初始阶段就予以化解,是解决矛盾纠纷更为经济有效的方式。在“枫桥经验”青海实践的前行之路上,全省上下相关部门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走出了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符合现代社会治理规律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