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 省委政法委:“三个结合”探索政法改革督察新模式
连日来,省委政法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探索创新政法改革督察新模式,围绕“三个结合”推动各项政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目前,已完成督察调研第一阶段工作,重点围绕司法人员队伍建设、法院检察院逐级遴选运行情况、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等开展督察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并梳理需整改协调事项13条,逐一建立工作清单,分类推动成果转化。
突出“任务推进+问题整改”结合,督察重点更加全面。靶向性确定督察范围,做到应督尽督,重点在督导检查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及重点任务推动的基础上,围绕各地各单位在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及总结评估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开展个性化重点督察,确保改革问题整改到位,各项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突出“督导检查+调查研究”结合,督察方式更加灵活。紧密结合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将调查研究融入政法改革督察工作中。综合制定两个阶段督察任务,运用“督察+调研”两种手段,指导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系统工作实际灵活开展督导检查,不断压实基层改革主体责任,更加真实、系统、全面掌握基层政法单位推进政法改革工作情况,确保政法改革工作提质增效。
突出“督察结果+成果转化”结合,督察效果更加明显。通过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进政法改革督察工作,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和“分系统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以督察倒逼落实,提升基层政法单位推动改革的主动性,确保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同时,注重督察成果转化,以“督导调研”为契机,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推进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分类指导,确保政法改革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