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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一网民发表不当言论被处罚

来源: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作者:编辑:侯桂青发布时间:2022-04-18 查看数0

警情通报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

4月17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在工作中查处一起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歧视性言论的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一名。

经查实: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女,22岁,系社会务工人员。分别于4月16日、17日在其微博平台发布歧视性言论。该博文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中迅速传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城北公安提示:

当前正值我市疫情防控关键阶段,请广大市民、网民及时关注权威发布,请勿转载、传播、评论不实信息和带有歧视性文字的言论。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强有力指挥和带领下,战胜疫情指日可待。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