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青海:提质增效 排污许可证制度不断完善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也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青海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力攻坚、主动服务,持续推动我省排污许可制度向纵深推进。
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要求,2017年8月起,青海省分行业、分阶段启动排污许可证核发改革工作。2017年至2019年全省按期完成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33个行业核发工作。2020年我省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我省一家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企业,2020年8月公司顺利申领到排污许可证,成为公司正常生产的一大保障。
青海泰丰先行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雄:排污许可证的取得对促进我们企业的排污管理,促进我们的工艺技术改造起到了很好作用,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工艺技术改造和加强循环利用,废水和废气的排放量有所减少,达到了减量排放和达标排放的目的。
在全覆盖的基础上,为健全排污许可质量保障机制,有效发挥排污许可核心制度效能。近日,(动画图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年—2024年)》。方案围绕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主线,明确了开展排污许可证联合审查、质量抽查、动态管理、监管联动、信息公开、限期整改“清零”、推进“双百”、现场核查、打造管理标杆等9项重点任务。有力推进构建“源头把控、过程管理、事后监管”的全闭管理模式,提高证后监管效率,强化服务发挥“一证式”管理效果。
圣元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 杨文香:我们专门成立了管理部门,我们每天处理的指标,我们企业有一个平台都在监控,从源头到治理过程一直都是有管控的,确保一切都在可控范围内。
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到企业的自觉,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转变,我省将排污许可要求纳入到《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推动了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截止2022年8月31日,我省共计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登记7708家,其中发证1514家,限期整改84家,登记管理6110家。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处长 侯天民:认真落实《青海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2022-2024)》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有效发挥排污许可核心制度效能,为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