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森林公安救助3只荒漠猫
记者近日从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获悉,我省森林公安成功救助3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荒漠猫。
7月中旬,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浩门镇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东川碱沟口附近有一只小猫。”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小猫为棕灰色,体型瘦小,耳朵顶端有一撮短毛,尾巴末端有几个黑色绒毛环。民警判断,小猫应该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荒漠猫。
民警初步检查发现,小猫身体健康,没有伤情,由于体型瘦小、体质较弱,野外生存能力弱,决定将它送至祁连山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站救助。
7月14日,门源县居民在自家后院的泥潭中,发现两只小猫。浩门镇森林派出所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是两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荒漠猫。
由于两只荒漠猫均为未成年的小猫,森林公安民警将它们送至祁连山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站开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