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社区是城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治理的最基本单元,社区正在成为城镇社会群体的交汇点、社会矛盾的积聚点和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越来越发挥着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海东市政协调研后发现,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益性服务设施、群众性活动场地缺乏,无法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社区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政府包揽社区公共事务较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投入少。社区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将公共服务工作任务不断下达到社区,要求社区协调和配合,使社区疲于应付,从而弱化了社区的自治功能。社区服务范围不均衡,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人口的剧增,部分社区服务半径扩大、工作量增大,导致各个社区精细化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社区服务人员不足,社区临聘和公益性岗位居多,社区社工人才培育滞后,专业社工整体服务能力弱,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管理教育体系滞后,普遍缺乏公共服务能力的培训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服务社区居民的质量和组织应急处置的能力有待提升。社区工作经费短缺,社区居委会创收渠道少,自我“造血输血”功能弱,大部分经费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支出。多数群众性活动经费只能争取驻地单位、共建单位的支持,但依然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参与度低,居住居民流动性大,主动参与社区自治管理和社区活动的意识薄弱、积极性不高,社区治理和社区各项活动缺乏应有的活力。
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加快,新建社区的数量不断增加,关于如何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提高居民幸福指数,参加省“两会”的海东市部分政协委员们建议,省级层面建立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并纳入“十四五”规划,全面协调推进社区建设。依照社区建设规划,按照服务对象数量和范围,科学划分社区规模,保障社区居民均衡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有效保障社区建设资金,目前新建社区省级奖补资金只有54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议适当提高省级奖补资金。加强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预留社区服务用房等相关要求,为社区开展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服务项目提供保障。要建设高质量的社区服务专业化队伍,适当增加社区服务人员,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将社区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经费增长机制。强化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制度,选送社区优秀人才进行继续教育,提高社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举办全省社工论坛、经验交流,开展社区“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业务能力竞赛等,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服务创新能力,更好满足社区工作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