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激战正酣
长云网讯(融媒体记者滕萌 刘羿楠)青海特殊而重要的生态地位,三江源和祁连山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良好基础,做出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的重大决策。
自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全面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力推动,全省上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本底调查、标准制度、生态工程等建设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三江源国家公园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等31项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在全国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综合评估中名列前茅。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建立了综合执法和“村两委+”工作机制。积极谋划推进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候选区设立前期工作,编制完成论证报告和总体规划基本稿。健全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统一行使资源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职责。2020年11月,在全国率先调整组建了省公安厅森林警察总队,加挂国家公园警察总队牌子,有效弥补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完善空间布局,2019年3月,在全国率先开展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与整合优化工作。将8类109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79处,整合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增加3.4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提升至38.42%,提高了4.89个百分点,其中国家公园占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52.2%,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成型。优化整合过程中,既坚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冲突,又注重为地方发展预留空间,实现了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合理布局、相辅相成。
此外,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编制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确定了示范省建设8个方面42项具体行动。编制了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地建设总体规划,青海湖、昆仑山2个国家公园候选区总体规划,修订完善三江源、祁连山2个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初步形成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组成的规划体系。编制了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价方法研究报告、管理体制建构方案、范围和区划调整办法等18项制度办法,以及自然保护地监测和评估技术标准、特许经营规范等4项标准,形成了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推动建立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建立了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民生发展生态保护新机制。全省共设置草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公益岗位14.51万个,三江源国家公园实现园区“一户一岗”,1.72万生态管护员人均年收入2.16万元。
2020年,全省通过落实生态补偿政策,直补农牧民各类资金18.75亿元。并率先探索自然保护地立法,起草了《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条例(草案)》,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权益保障、信用联合奖惩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同时制定实施了自然保护地土地流转、社会参与、生态体验、责任考核、生态补偿等一系列制度。针对基层队伍力量不足问题,在省林草局内设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局,成立国家公园科研监测评估中心和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服务保障中心,在园区设立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站、生态科普站、信息监测站,建立生态保护专业化队伍。建立全省林草信息化中心,加快建设祁连山国家公园大数据中心,着力构建了“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和统计分析平台。建立中科院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祁连山国家公园国家长期科研基地,为生态保护建设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