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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创新完善教师管理机制

来源:长云网作者:融媒体记者滕萌 刘羿楠编辑:侯桂青发布时间:2021-02-01 查看数0


长云网讯(融媒体记者滕萌 刘羿楠)2月1日,记者从青海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海省将继续以教育教学需求为引领,创新完善教师管理机制。

2020年,在制定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中小学校教师招聘权全面下放至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制定招聘专项实施方案并单独组织实施。各级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教学需要、教师队伍结构、编制空缺等情况,自主设置学段学科、学历、年龄以及行业准入资格等招聘岗位条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和考核专业作用。全年,实际招聘中小学教师1600余人。

“从2021年开始,教育行政部门将专门制定我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组织教师招聘,人社部门不再直接参与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史弘展说。

2020年,为创新完善教师管理机制,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化招聘程序,积极配合开展中小学教师招聘“柔性”用编试点工作,提升了编制的使用效率。持续加大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政策倾斜力度,明确各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可以安排一定比例岗位面向本州招聘。据统计,2020年环湖地区中小学新聘教师中,本地户籍人员占新聘教师总数的71.4%,青南地区中小学新聘教师中,本地户籍人员占新聘教师总数的62.3%,有力地促进了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下发了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有关通知,根据各地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乡村教师职称岗位评聘情况,单独增核乡村教师基层职称“双定向”高、中级岗位,打通了乡村教师职称晋升第二条通道。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改革,人社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对中小学教师专技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做好岗位总量的核准备案工作,引导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完善岗位竞聘制度,鼓励学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实现考核评价结果与人才聘用、岗位晋升、工资待遇等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竞争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