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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0—24时)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来源:青海卫生与健康作者:编辑:侯桂青发布时间:2022-01-11 查看数0

2022年1月10日0—24时,青海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月10日24时,青海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0例(其中西宁市26例,海北州3例,海东市1例),已全部治愈出院,累计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例(西宁市1例),已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温 馨 提 示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

人口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

加之冬春季是传染性疾病特别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

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松懈,

个人科学防护措施仍需严格落实。

继续做好健康防护

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确诊病例疫情地区,减少跨省、跨地区流动。

主动配合防控管理

坚持非必要不离青、不举办、不接待、不聚集。低风险地区来青返青人员,须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码”双码联查和测温,并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青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青人员,除需扫码、测温和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来青返青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牢记“防疫六还要”

口罩还要继续戴,双手还要勤清洗,室内还要常通风,社交距离还要留,场所规定还要守,健康心态还要有。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完成全程接种疫苗的群众尽快完成接种,重点人群及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请广大家长和监护人积极配合做好3—11岁人群接种工作,共同携手筑牢我省全人群免疫屏障。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

秋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在人员聚集场所、密闭空间内要坚持佩戴口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