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

2021年10月20日 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来源:​青海卫生与健康作者:编辑:鲁海曦发布时间:2021-10-21 查看数0


疫情通报

2021年10月20日0时—24时,当日青海省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0月20日24时,青海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8例(其中西宁市15例,海北州3例),已全部治愈出院。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例(西宁市1例),已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38人,已全部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不能放松。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降低疫情风险、减轻感染后症状的最方便、最有效手段。为了自身、亲人、朋友的身心健康,所有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快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尽量不要出入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降低被感染的风险。


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在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要在落实落细测温监测、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同时,实行“双码双验”制度,即查验 “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疫苗接种情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


注意饮食安全卫生

应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佩戴口罩。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理食材应生熟分开、煮熟煮透,购物、处理食材、饭前便后应保持手卫生。实行分餐制,拒绝食用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