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对寒假期间 赴省外教师返青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1月29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赴省外教师返青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寒假期间赴省外的教师于2月10日前返回省内居住地,并自行居家隔离14天后,根据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返回岗位,开展开学准备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凡寒假期间因私赴省外的,除因病接受治疗的外,均应按时返回省内居住地。因省外湖北武汉等所在地实行区域封闭无法返回的,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服从当地管理,待封闭解除后再行返青。因公到省外出差的,除因身体原因或区域封闭等特殊情况外,公务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返回青海。寒假赴省外教师返回省内居住地后,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同时按居住地要求在社区做好登记等工作,期间如遇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居家隔离结束后,身体如无不适,均应到就近指定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凭医疗机构检查结果安排返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督促教师按时返青,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要通过各种方式教育引导教师正确认识对返青时间和居家隔离的要求,支持青海疫情防控工作,以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身体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工作。对隐瞒寒假出省经历、无故不按时返青、拒绝居家隔离、不配合社区(村)或卫生疾控部门工作的,要按照管理权限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