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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成立“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

来源:青海普法网作者:编辑:滕萌发布时间:2018-11-23 查看数0

11月3日,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成立大会召开,宣布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这标志着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和活动的正式启动和实施。

这个公共法律服务团如何开展工作?基本情况是怎样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是西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为全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在西宁市司法局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由团长、副团长和成员组成,总团团长由西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彦朝担任。该法律服务团设总团和分团,总团下设7个分团,分别为城东区分团、城中区分团、城西区分团、城北区分团、大通县分团、湟中县分团、湟源县分团,共120余人,各分团依托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了11个工作站。

西宁市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团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方面的法律服务事项,具体开展贯彻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生态环境和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总团设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宁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有关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总团服务地点设在西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负责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有关事项,绿色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为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