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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法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

来源:青海法制报作者:王雪 刘尧编辑:陈艳发布时间:2018-11-23 查看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湟源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检察、司法三部门,于5月17日在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巡回审理了五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个月至三个月拘役。

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湟源县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以及驾校学员150余人旁听了本次审判。

在五起案件宣判后,法官对现场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授课,认真分析、讲解危险驾驶罪案件的特点、发生原因以及对该罪的定罪量刑的条件。通过本次巡回法庭的审理和法制课的讲解,使更多的人认识到公共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给本人、家庭、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

湟源县法院借助司法审判这个优势,坚持“每个案件都是法治宣传素材”的理念,通过与交警部门提前沟通,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深入企业审理。主动邀请湟源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参加法律宣传,切实履行好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