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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首届全免费生态葬活动在海东举行

来源: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作者:张静编辑:张琪发布时间:2019-03-14 查看数0

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讯(张静)迎灵、默哀、安灵、送灵、落葬、献花……在16名礼仪师整齐划一的动作中,6位绿色节地生态葬的践行者在此落葬。6月15日,青海省首届全免费生态葬活动于在海东市福寿人文纪念园举行。

“生态安葬全程不烧花圈、不烧纸。”礼仪师说,此次安葬以“不留名、不留碑、不留灰”的形式,将逝者骨灰放置在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罐内,深埋于花坛之下。花坛上种植花草,骨灰坛自行降解后,让逝者回归自然。

“以前很少有人接受这种‘三不留’的生态葬,如今已经有市民开始践行环保理念。”海东福寿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宁说,陵园为广大市民提供的生态葬葬式有塔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深埋、骨灰撒散等多样式生态葬法,后续还会推出壁葬等葬式。未来预计提供1.5万座生态葬墓位,为愿意接受节地生态葬的群众提供便利,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在此次本次活动中向海东市民政局捐献生态葬墓位150个,解决部分群众“葬不起”的实际问题。

海东市平安区新城社区工作人员俎建海说:“今天这个活动挺好的,我们社区丁奶奶因为没有子女和亲戚,所以她的骨灰已经在社区的殡仪馆放了三年了,免费生态安葬的活动对这些孤寡老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接受生态安葬这种观念,因为这种生态安葬很环保,而且对预防火灾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也希望海东市福寿人文纪念园有限公司能定期去我们社区宣传生态安葬的好处,让更多人接受这种观念。”

近年来,青海在各类公墓建立生态园区,加快生态安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加大生态安葬奖补力度。

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的《青海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试行)》,旨在通过政府财政奖补,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实行绿色殡葬,采用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对青海省城乡居民丧属在省内核定生态公墓区范围内实行壁葬、塔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殡葬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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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整治散埋乱葬坟地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坚决遏制近年来我区殡葬活动中出现的由于散埋乱葬造成耕地林地退耕还林(草)地被占,南山生态绿化工程受阻,影响生态环境污染绿水青山等问题,根据《士地管理法》《林业法》《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整治散埋乱葬坟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区城乡遗体提倡实行火化,火化后的骨灰根据死者的遗嘱或家属的意愿,可以撒散,也可以安放在公墓骨灰寄存处。鼓励群众选择树葬、塔葬等绿色环保的生态葬法。

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治散埋乱葬坟地专项行动,重点是南北山绿化区、耕地、林地、退耕还林(草)地中的散埋乱葬的坟地和私自圈占尚未葬坟的墓地,于6月15日前,坟主自行清除坟地内竖立的石柱和空坟墓地标记,逾期不清除的,政府将组织力量依法予以清除。非平安籍的占用坟地(凤凰山公墓福寿园除外)坟主于8月20日前自行搬迁,逾期未搬迁的将按无主坟依法予以清理。

三、不准在政府批准墓地以外的耕地林地退耕还林(草)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两侧河流两岸等地区私自建造坟墓。违者由民政部门会同林业、国土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责令恢复原状,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实行基地审批制度。今后新建的基地律实行户申请、乡镇审批制度。无审批手续的按违规土葬行为处理。

五、不准修建活人墓豪华墓,或建立恢复宗族墓地;不准对已迁移、平整后的坟墓进行返迁重建;不准在碳葬设施区内修建封建迷信设施,或超标准建墓立碑。

六、各行政村不得对村民以外的非平安籍的居民提供基地,各乡镇不予审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违规土葬的行为提供运输工具、土葬棺木和其他服务。违者由民政部门会同交通、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欢迎广大城乡居民监督,发现上述问题向海东市平安区民政局殡葬管理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612195

特此通告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