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
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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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号主席令,根据大会决定,任命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经过投票表决,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李克强同志为国务院总理。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任命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经过投票表决,主持人依次宣布,许其亮,张又侠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魏凤和、李作成、苗华、张升民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杨晓渡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强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59位候选人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根据大会主席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全体会议各项议程进行完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进行了集体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