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绿色发展新亮点 青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1月28日15时,以“看看绿色发展新亮点”为主题的青海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举行。青海省环保厅、青海省林业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果洛州玛多县作为发布单位,分别就我省2017年湟水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治理、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循环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绿色惠民富民等方面的成就亮点进行情况介绍。
青海省环保厅副厅长冯志刚通报2017年湟水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治理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碧水蓝天”和“家园美化”行动为抓手,狠抓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区域流域持续改善。
在水环境方面,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较国家确定的考核目标高出了10.5个百分点。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以上,青海湖流域和柴达木盆地诸河、重点湖库水质均保持在Ⅲ类,湟水河水质持续得到改善;全省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在大气环境方面,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4%,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西宁、海东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81.1%、79.8%,同比提高7.1和3.8个百分点;两市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0%,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考核目标,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优良标准。
2017年,继续把湟水流域作为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程治污与环境管理并重,湟水河干流总体水质改善明显,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下降,11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比例为73.3%,比2016年提高了13.3个百分点。
针对湟水流域缺水性污染特征明显、重点支流生活型和面源污染凸显等问题,下一步将着力推进湟水河水污染防治由污染源控制向水质保护治理、由主要污染物削减向环境质量改善、由单一污染治理向流域综合治理的全方位转变,到“十三五”末使湟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Ⅲ类水质比例达到50%,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