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下面摘要播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8年1月30日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至30日在西宁举行。
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建言献策、凝心聚力,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委员们对过去五年所取得的成就和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青海的发展前景广阔、机遇涌动,发展形势逼人、挑战巨大。我们一定要变压力为动力,勇于担当、奋力开拓,按照中共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砥砺前进。
会议强调, 政府工作报告对青海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重点工作及主要举措作出了全面、系统、科学的谋划,提出的两步走安排和“五四”战略,既符合中央要求,也符合青海实际,必将极大提振全省各族人民的信心、坚定全省各族人民的意志、增添全省各族人民的动力。只要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扭住重点精准发力,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办,新青海的明天就一定会更加绚丽美好。
会议强调,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的责任将进一步加大,人民政协的舞台将进一步扩展。 要始终把推动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推动改革发展上有新作为;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画出最大同心圆,在促进团结和谐上有新建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在促进民生幸福上有新贡献,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一个同步,四个更加”目标而不懈努力。
会议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体政协委员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登高望远、开拓奋进,勇敢地担当起、努力地完成好历史赋予的光荣职责。 在本职工作中的模范作用,在政协履职中的主体作用,不负重托、团结合作、履职尽责、做出贡献。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青海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