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海网络广播电视台!

加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 《青海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长云网作者:陈星霖编辑:杨燕发布时间:2024-08-20 查看数0

长云网讯(融媒体记者 陈星霖)8月20日,《青海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西宁召开。该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活集体林业发展潜力,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集体林地资源。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的总体目标,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健全和完善资源保护高效有力、森林经营适度规范、金融赋能更加显著、林权价值增值途径灵活多样、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交易规范有序的集体林业可持续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施方案梳理细化了六项改革任务,包括持续完善“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农牧民集体林权益;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林权流转,探索组建各级林权收储机构,推广多种合作经营;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优化公益林管理,完善森林经营机制;推动林业产业发展,支持特色优势林业产业发展,加强品牌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数据整合与信息共享,做好林权证办换发工作。

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草)长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鼓励先试先行,支持西宁、海东市探索有效的经验做法,其余市(州)根据各自资源优势,探索推进;完善管理体系,强化督导考核评价,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纳入林(草)长制督查考核。

下一步,青海省林草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会同有关厅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支持政策,合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地。指导基层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青海省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