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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长云网作者:陈星霖编辑:陈艳发布时间:2023-10-25 查看数0

长云网讯(融媒体记者 陈星霖)10月25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23 年第三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召开。发布会上,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长王勇就今年以来青海加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2023年以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共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32亿元,助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1月至9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7%,在全国保持较高水平;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湟水河出省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达100%,2021年黄河流域警示片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22年警示片反映我省11项问题整改进度达84%。自我加压开展黄河“体检”专项行动,第一轮黄河“体检”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88.7%,今年又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第二轮黄河“体检”专项行动,对发现的70项问题逐个推动解决,为守护黄河安澜作贡献。

注重规划引领,全面加强环保合作交流。

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和项目谋划,充分发挥《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引领作用,建立了针对性强的重大工程清单,有效解决了规划和项目脱节的问题。同时,分别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成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青跟踪研究工作组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工作组,在人员培训、技术帮扶、项目谋划等方面获得大力支持,有效提升了我省生态环境项目谋划、实施和管理能力。

坚持上下联动,持续强化项目实施保障。

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深入推动落实部省合作协议,主动加强与部相关司局沟通衔接,及时获取最新情况,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笼子”,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争取额度仍实现逐年增长。坚持结果导向、抓紧动态监测、强化日常调度,持续召开项目工作会、专题会、调度会、协调会,定人、定责、定任务,真正做到了资金项目有人管理、有人跟踪、有人负责。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创新跨部门生态环境领域资金项目融合工作机制,助力重大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截止9月底,已完成投资16.53亿元,完成了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着力储备谋划,扎实做好项目滚动接续。

坚持“项目走在投资前面”,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要求,联动市州县、生态环境部相关单位、驻点工作站等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持续加大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多元目标系统治理类重大工程储备开发力度,全面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推动项目库呈现出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储备格局。同时,严格项目入库标准和条件,邀请国家项目库评审专家详细讲解项目申报入库要求,帮扶地方深入梳理分析未入库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开展新入库项目现场核验,着力夯实项目筛选工作基础。目前,我省已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申报项目145个,计划总投资166.53亿元,为争取和扩大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

狠抓建章立制,推动项目高效监督管理。

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紧盯管人、管财、管项目、负责审批和督察执法等重点岗位,突出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围绕权力行使、程序规范和制度执行,不断健全完善多维度、全链条、闭环节的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全面强化资金项目规范管理的刚性约束。目前,省级层面已先后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稽察管理、财政预算管理考核等办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工作规程,督察监管执法类项目支出标准、工程类项目投资标准、监测类项目预算支出标准等控制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增强监管力度,严格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开展“六个查一查”以案促改行动,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赋予“1+4”生态环保督察机构项目督察职能,加强一线跟踪督办,推动建立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的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同时,按照严肃财经纪律、财会监督等要求,突出重要环节督导,持续深化地方自查、日常督察、项目稽察,先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州2018年以来的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开展了稽察,对厅机关和重点事业单位开展了财务监督检查,实行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运营管理等跟踪监控,同步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点对点”指导,全方位规范了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