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这十年|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长云网讯(融媒体记者 杨燕)10月9日,“青海这十年”省司法厅专场新闻发布会举行。青海省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十年来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
十年来,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省市(州)县三级法治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3000余场次,受众300万余人次。制定出台青海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实施方案,搭建起法治青海建设的“四梁八柱”,细化50余项任务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着力推动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和对重大法治问题的督察,西宁市被列入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领域,全面依法治省取得新进展。
十年来,坚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行政立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穿于行政立法,重点领域立法实现新突破。《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开创全国国家公园立法先例,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等5部生态环保领域法规规章,为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提供了青海样板,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立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制定《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率先在全国完成新一轮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送去法治温暖,制定《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修订《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的《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开全国先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条例》等填补地方制度建设空白。十年来,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8部,制定省政府规章31部,修改地方性法规90部、废止6部,修改省政府规章73部、废止30部。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3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3部,政府规章176件,具有青海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基本构建。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明显提升,先后16次开展清理,宣布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354件,修改759件,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十年来,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3个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4类244项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扎实开展执法资格审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13场次,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1.8万人次,为11187人制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涵盖省市县三级807家行政执法单位,为执法戴上“紧箍咒”、穿上“防护服”。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重点执法领域问题2077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定79项行政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广泛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018-2021年底,全省广大律师深入8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100余条,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十年来,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模式,建成“枫桥式”示范司法所16个,推广普及“智慧调解”,人民调解案件实现网上受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1万次,调解矛盾纠纷33.2万件,调解成功率97.1%,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入推进监狱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效,全省监狱连续20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四无”目标,名列全国前列。深入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实体化运行,全面推进“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率先在全国开展民族医药戒毒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将省内户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医保范围,2021年回归社会人员三年操守率达30.62%,比2018年提高19个百分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设立青海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省市(州)县三级全覆盖,建立巡回检察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在15个县级矫正中心推行智慧教育帮扶试点,智慧监管水平居全国前三位。
十年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惠民优质高效更好满足群众新需求。全国首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047个,12348青海法网(网络平台)、12348热线(热线平台)覆盖全省,各类平台年均提供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降低法律援助申请标准,出台《青海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276个,审判阶段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基本实现全覆盖,重点做好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十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 万余件,为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利益18.5亿余元。全省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鼓励支持国内和西宁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结对联营、远程帮扶,促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资源向边远农牧区延伸,法治服务更加均等、优质、高效。国资律师事务所恢复重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在12个无律师县挂牌成立国资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由2012年的70家554人发展到133家1745人,分别增长90%和217%。律师业务由2012年的8744件增长到2021年的44833件,增幅411.7%。公证改革深入推进,4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65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18项事项实现APP在线全流程办理,十年来,共办理公证38.6万件。在全国较早制定司法鉴定地方性法规,率先将重大疑难司法鉴定案件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截至2021年底,办理司法鉴定7万余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
十年来,坚持全民普法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信仰进一步牢固树立。“八五”普法将法律“七进”拓展至法律“九进”,首次将行政执法人员列入重点普法对象,更加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智慧普法实现新突破,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公众号达101个,订户覆盖全国31省,累计阅读量突破13亿人次,“青海普法”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日益凸显,在全国4300多家政法新媒体中常年进入排行榜前10名。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县(市、区)创建,将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纳入省级创建项目,着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程。“七五”普法终期,我省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率97.5%,名列西北第1位、全国第12位,司法部发函表扬。据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全省普法成效群众满意度从“六五”普法末的85.30分,上升至“七五”普法末的90.75分,全民法治意识大幅提升。
十年来,坚持大力推动改革创新,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篇章。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西北地区第一家制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市州加快行政复议改革步伐,5个市州、45个县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54个行政复议机构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十年来,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684余件,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525件、纠错率19.56%。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改革,制定《监狱系统服刑人员大病统筹管理办法》,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生命健康权益。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出台青海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和备案管理办法。联合省人社厅制定《青海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首次将司法鉴定纳入职称评定序列。
青海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指出,下一步,全省司法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不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法治实践,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