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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国家验收

来源:长云网作者:融媒体记者 滕萌编辑:侯桂青发布时间:2020-09-22 查看数0

长云网讯(融媒体记者 滕萌)记者从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国务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省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历时3年,现已全面完成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并通过国家验收。

据介绍,全省组建了92个普查领导机构,落实普查经费4999万元,选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789名,28家第三方机构300余人参与普查,累计培训134批次、6240人(次)。期间,普查工作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方针,认真遵循“应查尽查、全面覆盖”原则,建立“两级部署、四级应用”、“联网采集、专网审核”工作方法,做到质控有抓手、问题能溯源、宏观可把控,通过微观细核、中观比较、宏观把握,确保了普查数据全面、完整和准确。通过普查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取得了丰硕成果。

此次普查主要涉及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集中式和移动源五个领域,从普查数据结果总体分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量以农业源和生活源排放为主;氨氮以生活源排放为主;总氮以生活源、农业源排放为主;二氧化硫和颗粒物以工业源排放为主;氮氧化物以移动源和工业源排放为主。从分布情况来看,主要集中于西宁市、海西州和海东市,水污染物排放集中于黄河流域和柴达木内流区。普查结果与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管理所掌握的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其地区、流域和行业分布情况基本相符。

据了解,此次普查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隔十年,从此次普查数据能看出十年的变化,污染源普查历时三年,在整个普查期间,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污染源普查良好氛围。

“通过普查,我们觉得这些问题为下一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摸清了家底,指明了方向,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牢牢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意识,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挖掘利用普查成果,加强普查数据成果的分析应用,建立健全固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生杰说。